德国最高劳动法院强化雇主的调配权利
发表时间:2019/8/29 浏览:2199
德国法院认为,雇员无论是从集体办公室被调换到单人办公室或是反之,都不视为雇主的刁难,也并非违法。雇员如拒绝调换,将会面临雇主无期限的解约。
集体办公室和单人办公室之间的人员调换经常引起争议。人员的调换可以调离不受欢迎的同事,缓和矛盾,或是单纯地出于组织安排。然而,人员调换何时合法,何时又是违法的呢?
拒绝调换可构成解约理由
法院明确认为,坚持拒绝劳动构成解约的理由。雇员有义务服从雇主的合理安排,例如集体办公室和单人办公室之间的工作位置的调换。雇主的安排必须符合其依据劳动合同享有的对员工的支配权,否则该安排就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,雇员无需遵从。
员工的调配何时应视为不合理?
法院在判决中规定,以下情形中,调配属于合法范畴:
- 部门中某位个别员工的行为举止遭到投诉的,调配是合理甚至是必需的。
- 雇员被调配到单独的工位,与他人“隔离”的,不应认定为不合理。因为在一个有联结的团队中的单独工位不视为被孤立的。
- 雇员不能够以新的工作位置与劳动保护法抵触为理由拒绝工作,如果该抵触轻微并且迅速得到纠正
- 以邮件方式汇报每日工作的开始和结束,是检查实际工作时间的有效手段,尤其适合出差或在家办公的雇员。